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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鬼臼脂的半合成衍生物,实验证明对小鼠白血病L1210、P388、黑色素瘤B16、Lewis肺癌、结肠癌C26及C38、卵巢癌M5076、大鼠腹水型肝癌AH一66及AH一66F等均有抗癌作用。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抗肿瘤药,对处于增殖周期的S期末及G2期的癌细胞有较强的杀伤作用,抑制细胞有丝分裂。
能使细胞永远停止于有丝分裂期。本品抗癌谱广,可干扰DNA拓扑异构酶Ⅱ,间接诱导DNA断裂。动物实验表明它与阿糖胞苷、环磷酰胺和卡氮芥有协同作用。与常用抗癌药无交叉耐药性。
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抗肿瘤药,其作用机制主要是引起DNA链损伤,作用于DNA拓扑异构酶Ⅱ,形成药物一酶一DNA稳定的可逆性复合物,阻碍DNA修复。对多种肿瘤细胞有明显细胞毒作用,使细胞期阻滞于G2期。
本品进入体内的药物97%与血浆蛋白结合。半衰期平均为7h(3~12h)。由于本品与DNA拓扑异构酶Ⅱ的结合是可逆的,并作用于细胞周期中持续时间较长的s期及G2期,因此血药浓度持续时间长短比峰浓度的高低更为重要。本品一般采用静脉滴注,而不用静脉推注。口服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平均为48%(25%一74%)。
本品口服吸收后,在0.5—4小时达到皿药浓度峰值。生物利用度为50%。主要分布于胆汁、腹水、尿液、胸腔积液和肺组织中,很少进入脑脊液。主要以原形和代谢产物从尿中排泄。
口服:单用每日60—100 mg/m2,连用10日,每3~4周重复。联合化疗每日50 mg/m2,连用3或5天。
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抗肿瘤药物,作用于DNA拓扑异构酶Ⅱ,形成药物.酶一DNA稳定的可逆性复合物,阻碍DNA修复。实验发现这复合物可随药物的清除而逆转,使损伤的DNA得到修复,降低了细胞毒作用_因此,延长药物的给药时问,可能提高抗肿瘤活性。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由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本品可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如顺铂等合用,治疗支气管肺癌及睾丸癌。也可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尤因肉瘤和消化道恶性肿瘤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乳腺癌、神经母细胞瘤亦有效。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脉滴注时间不宜少于30min。
2.静脉滴注时药品不能渗出静脉.若出现外渗会导致局部肿痛甚至皮肤坏死。
3.本品在5%葡萄糖液中不稳定,可形成微细沉淀。
1.由于本品有明显骨髓抑制作用,与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注意。
2.与活疫苗(如轮状病毒疫苗)合用,将增加因接种疫苗所致感染的危险性。接受免疫抑制化疗的患者禁止注射活疫苗。处于缓解期的白血病患者,化疗结束后至少间隔3个月才能接种活疫苗。
3.与环孢素合用,当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大于2 000ng/ml时可增加依托泊苷的分布容积并降低它的清除率。使依托泊苷毒性增加。
4.与他莫昔芬合用,可增加他莫昔芬的毒性。
5.本品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因此与血浆蛋白结合的药物可影响本品排泄。
6.与环磷酰胺及甲氨蝶呤合用时,间质性肺炎的发生率增高。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1.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贫血、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14 日,停药20日左右恢复正常。
2.可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炎、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3.罕见末梢神经感觉异常。
4.与肝功能有关的酶血清学检查可能升高,如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
5.罕见过敏反应。若静脉滴注过快,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6.其他可有发热、皮疹、脱发、全身不适、胸骨后痛、瘙痒、黏膜炎(大剂量使用时)、总蛋白下降、血尿素氮(BUN)上升、血清肌酐(Cr)上升等,偶见心电图改变。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脉滴注时间不宜少于30min。
2.静脉滴注时药品不能渗出静脉,若出现外渗会导致局部肿痛甚至皮肤坏死。
3.本品在5%葡萄糖液中不稳定,可形成微细沉淀。
[1]杜文力,张俊贞主编,肿瘤科合理用药,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9.1,第146页
[2]张仁俊等主编,实用眼科药物学,人民军医出版社,2015.09,第326页
[3]师海波,王克林主编,最新临床药物手册 3版,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13.01,第299页
[4]刘海静,曹文芳,代丽静主编,妇产科基层医师临床手册,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06,第238页
[5]唐镜波主编,400种注射剂安全应用与配伍 新编第6版,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01,第7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