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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障碍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 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 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 mg,持续1周后增加至每日10 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 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老年患者(65岁)
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CLcr[30 mL/分钟)的患者慎用。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 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 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剂量增加。
细胞色素P450 2C(CYP2C19)慢代谢者
对于已知是CYP 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 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 mg。
停药症状: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每日20 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
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
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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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类SSRI类药物。
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会在治疗开始后的2周内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
首次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或曾诊断为癫痫的患者在癫痫发作频率增加时,应停止使用本品。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
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SSRI类药物。
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使用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抑郁症本身固有症状可能出现自杀企图,自伤和自杀(自杀相关的事件),并会一直持续,直至由于治疗而出现显著改善。由于在治疗的最初几周或其后数周内可能尚未改善,因此使用抗抑郁剂的患者在疾病改善前应进行密切监测。临床经验普遍认为在恢复的早期阶段自杀的风险可能会增加。使用本品发生的其他精神类事件也和自杀相关事件风险的增加有关。另外,精神类事件可能并发于抑郁障碍。当治疗抑郁伴发的其它精神障碍时,也应进行此类预防。在本品治疗前有过自杀相关事件或有严重自杀观念的患者,已知具有自杀观念或自杀企图的风险更大,在治疗期间应该谨慎监护。在对成年抑郁障碍患者的抗抑郁药物和安慰剂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表明,在25岁以下的患者中,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患者比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出现自杀行为的风险增高。应该在抗抑郁药物治疗期间,密切监察患者,特别是有高风险的患者或是治疗早期和剂量调整期。
患者(和患者的照料者)应该密切监视任何临床恶化、自杀行为或意念和异常的行为变化,如果这些症状出现应立即寻求医学建议。
使用SSRIs/SNRIs与静坐不能的发生有关,表现为受试者不情愿或感到痛苦的烦乱不安,需要经常移动,无法安静的坐着或站着。静坐不能大多数发生在治疗的初始几周。患者如果出现这些症状,继续增加剂量可能是有害的。
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有这类危险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时,应注意。
有使用SSRI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的报告,如瘀斑和紫癜。建议在下列人群中使用SSRI类药物应谨慎,包括:合并使用口服抗凝剂的患者、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对血小板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和吩噻嗪类药物、大部分三环类抗抑郁药物、乙酰水杨酸和非甾体抗炎药物、噻氯匹定和双嘧达莫)和已知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目前关于合用SSRI类药物和电抽搐治疗只有有限的临床经验,因此,建议慎重。
一般不推荐本品与MAO-A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存在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MAO抑制剂的合并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建议本品与5-羟色胺能药物(如舒马曲坦或其它曲坦类药物、曲马多和色氨酸)合用时应谨慎。有罕见病例报告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5-羟色胺能药物治疗时出现了5-羟色胺综合征。合并后如果出现了下述症状,如激越、震颤、肌阵挛和高热等,提示可能发生了5-羟色胺综合征。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应立即停用SSRI和5-羟色胺能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
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停药症状在中断治疗时是很常见的,特别是在突然停药时(参见不良反应)。在观察到的临床试验不良事件中,约有25%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及15%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出现停药症状。停药症状的风险可能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治疗持续的时间和剂量、剂量减少的速率。最常报道的停药反应有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和电抽搐感觉),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和紧张的),激越和焦虑,恶心和/或呕吐,震颤,意识模糊,出汗,头痛,腹泻,心悸,情绪不稳,易怒,和视觉障碍。通常这些症状为轻度到中度,但是,一些患者程度可能为重度。这些症状通常发生在中断治疗初始的几天内,很少有报道这些症状发生在由于疏忽漏服药物的患者中。
一般来说,这些症状是自限性的,通常在2周内消除,虽然在一些个体中可能时间会延长(2-3个月或更长)。因此建议在停药时要根据患者的需求,经历一个几周或几个月的逐渐减量的过程。
对驾车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尽管研究显示本品不影响智力水平和精神运动性操作,但任何精神活性药物都可能影响判断和技能。患者应注意可能影响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潜在危险性。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的其它药物
本品在体内代谢主要由CYP 2C19介导,CYP 3A4和CYP 2D6也参与其代谢,但影响较小。本品的主要代谢产物去甲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也可能部分由CYP 2D6催化。
合并使用奥美拉唑(CYP 2C19酶抑制剂)会导致本品的血浆浓度中度升高(大约50%)。
艾司西酞普兰与西咪替丁(多种酶的中等强度抑制剂)合用可以中度增加艾司西酞普兰的血浆浓度(大约70%)。
因此当本品达到治疗剂量的上限时,应谨慎合用CYP 2C19酶抑制剂(如:奥美拉唑,氟西汀,氟伏沙明,兰索拉唑,噻氯匹定)和西咪替丁。
依据临床判断降低本品的剂量可能是必要的。
报道的艾司西酞普兰药物过量所见的症状主要与以下系统有关:中去神经系统(从眩晕,震颤和激越到罕有报道的5-羟色胺综合征,痉挛和昏迷),胃肠系统(恶心/呕吐),心血管系统(低血压,心动过速,QT-间期延长和心律失常)和电解质/体液平衡情况(低血钾,低钠血症)。
没有特异性的解救药。保持呼吸道通畅、确保足够的氧摄取和呼吸功能非常关键。口服药物后尽早洗胃,建议监测心脏和生命体征,并给予系统性支持性治疗。
4个双盲、安慰剂短期(为期8周)对照试验中,有3个试验显示了艾司西酞普兰对抑郁障碍有效。本品剂量为10 mg和20 mg时,给药2周后即显示出抗抑郁作用。治疗8周后,本品20 mg组疗效优于西酞普兰40 mg组。其剂量相关性在严重抑郁患者中表现明显,剂量20 mg患者的疗效优于通常的起始剂量10 mg。
在一项为期24周的长期双盲试验中,10 mg艾司西酞普兰组和20 mg西酞普兰组的疗效相当,艾司西酞普兰组中的一半患者因不良反应而退出试验。在预防复发的长期试验中,给予艾司西酞普兰10或20 mg/天,8周的开放治疗,对治疗有反应的274例患者,随机给予同样剂量的艾司西酞普兰或安慰剂至36周。在为期36周的研究中,接受艾司西酞普兰治疗的患者出现复发的时间明显晚于安慰剂组。
在一项为期10周的治疗惊恐障碍的对照试验中,通过对比5-20 mg/天艾司西酞普兰组和安慰剂组及10-40 mg/天西酞普兰组,评价艾司西酞普兰的疗效。通过评估惊恐发作的频率、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伴随症状等指标表明,艾司西酞普兰组比安慰剂组在疗效上有明显的统计学优势。大多数和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5%患者),西酞普兰组高于艾司西酞普兰组。
3项短期(12周)研究和1项为期6个月的预防复发研究显示,艾司西酞普兰对社交焦虑障碍的患者均有效。
一项为期24周的长期安慰剂对照试验证实剂量为5,10和20 mg的艾司西酞普兰有效。
20 mg/天艾司西酞普兰治疗社交焦虑障碍的疗效比帕罗西汀20 mg/天、艾司西酞普兰5 mg/天和10 mg/天在统计学上有明显优势。治疗组都观察到一过性停药症状(在所有活性治疗组中持续时间不超过2周),相对于艾司西酞普兰组,帕罗西汀组的停药症状更加明显(P≤0.05)。
包括670例艾司西酞普兰患者和341例安慰剂患者的合并分析表明,有效率分别为58.1%和40.2%(CGI-I评分1或2),痊愈率为24.8%和12.9%(CGI-S评分1或2)(P≤0.001)。
4项安慰剂对照试验的结果都证实了艾司西酞普兰10 mg/天和20 mg/天的有效性,但5 mg/天无效。
一项来自3个方案相似为期8周的临床试验合并分析表明,在421例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患者和419例安慰剂患者中,有效率分别为47.5%和28.9%(CGI-I评分1或2),痊愈率为37.1%和20.8%(CGI-S评分1或2,P≤0.001)。持续疗效从第1周即开始出现。
在4项为期12周与帕罗西汀进行对照的试验中,艾司西酞普兰10 mg/天的疗效在统计学上明显优于帕罗西汀20 mg/天。两组都观察到了一过性停药症状,相对于剂量为5 mg,10 mg,和20 mg/天的艾司西酞普兰组,帕罗西汀组的停药症状更加明显(P≤0.01)。
对最初12周开放治疗有效的373例患者,进行一项24-76周随机、持续试验,接受20 mg/天的艾司西酞普兰治疗的患者复发风险显著降低。
艾司西酞普兰是二环氢化酞类衍生物西酞普兰的单-S-对映体。艾司西酞普兰抗抑郁病作用的机制可能与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神经元对5-HT的再摄取,从而增强中枢5-羟色胺能神经的功能有关。体外试验及动物试验显示,艾司西酞普兰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对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影响较小。在5-HT再摄取抑制方面,艾司西酞普兰的活性比R-对映体至少强100倍。大鼠抑郁模型长期(达5周)给予艾司西酞普兰未见耐药性。
艾司西酞普兰对5-HT1-7受体、α受体、β受体、D1-5受体、H1-3受体、M1-5受体,苯二氮受体无亲和力,或仅具有较低的亲和力。艾司西酞普兰对Na+、K+、Cl-、Ca2+通道无亲和力,或仅具有较低的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