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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食药监局曾通报,辽宁辉山乳业集团生产的高钙牛奶检出硫氰酸钠,数值高达15.20 mg/kg。随即,对市场销售的辽宁辉山乳业集团生产的高钙奶采取了停止销售措施,同时对河北境内销售的该企业7种产品进行了应急抽检并展开调查。
牛奶中的硫氰酸钠到底有多“毒”?
河北食药监的公报指出“硫氰酸钠是毒害品,少量食入就会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有些媒体报道时称“检出剧毒氰化物”,还有些媒体则直接冠以“毒奶”之称。
应该说,河北食药监的处理措施是及时、合理的。但是,他们对硫酸氢钠的介绍并不客观,在媒体的推波助澜渲染之下,会产生不应该有的恐慌。
动植物中广泛存在硫氰酸钠,比如十字花科的植物、动物的血液和唾液等。在牛奶中有一个天然存在的抗菌体系,叫做“乳过氧化物酶体系(简称LP体系)”。它由三种物质组成:乳过氧化物酶、硫氰酸钠和过氧化氢。其中硫氰酸钠的含量跟奶牛的食物等因素有关,波动范围比较大,典型数值是3~5 mg/kg,一般不会超过10 mg/kg。这是国家标准“≤10 mg/kg”的原因——超过这个值,说明存在人为添加。食药监检测辉山牛奶得到的结果是15.2 mg/kg,而辉山乳业则宣称他们从第三方检测机构得到的结果并不超标——到底是哪一方的检测出了错,现在还不得而知,让我们拭目以待“然后”。
“散户养殖——奶企收购”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广泛存在的奶业模式。生奶从奶农到奶企的这个过程中,如何抑制细菌生长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理想的方式当然是冷链操作,但很多情况下难以实现,化学防腐依然是不得已的选择。
利用牛奶中存在的LP抗菌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案。天然状态下,牛奶中有足够的乳过氧化物酶,但是硫氰酸钠和过氧化氢的含量较低,无法充分发挥LP体系的抗菌潜力。如果加入硫氰酸钠和过氧化氢,就可以大大增加这个体系的抗菌性能,从而实现防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对这以方案很积极。经过研究优化,通过硫氰酸钠和过碳酸钠来激发LP抗菌体系的方案得到了完善。在规范的操作下,每升生奶中加入的硫氰酸钠大约14毫克,跟辉山牛奶中检出的含量相当。
因为中国标准禁止添加任何量的硫氰酸钠,检出的15.2 mg/kg如果是准确的,就说明存在人为添加。它当然是违法的,停售、召回甚至进一步处罚都理所应当。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牛奶就是“毒奶”。
通过添加硫氰酸钠和过碳酸钠来防腐的操作,不仅仅是FAO看好,它得到了WHO和FAO的联合专家组的批准,也得到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的批准。除了冷藏,它是唯一被批准用于生奶保存的防腐手段。这意味着,规范使用下的硫氰酸钠含量,被认为是安全的。辉山牛奶中检出的15.2mg/L,就在规范使用下的含量范围内。
实际上,人体中存在比这个含量高得多的硫氰酸钠。不同的人含量相差比较大,不同的研究报道的具体数据也不尽相同,不过大致范围还是一致的。比如血浆中,有一项研究测出的含量是不吸烟者1.7~11mg/kg,而吸烟者是3.5~21 mg/kg。唾液中的含量就更惊人,一项研究得到测数据是:不吸烟者64~316 mg/kg,而吸烟者是127~405 mg/kg。如果含量为15.2 mg/kg的牛奶是“毒奶”,那么每个人的血液都是“毒血”,而唾液,就更“毒”得恐怖了。
不管是FAO、WHO还是CODEX,都只是国际组织,他们的决定对于各个成员国来说只是“指南”,而不是法规。各个国家不采用他们的指南,或者制定不同的标准,很正常,也很平常。
中国规定牛奶中的硫氰酸钠含量不得超过10 mg/L,是一个防范人为添加的“执法标准”,而不是“安全标准””——超过它,说明存在人为添加,可以判定为违法需要追究,但并不是说这样的牛奶就会危害健康,更不意味着它就是“毒牛奶”。
至于中国为什么没有批准这种防腐方案,可能性很多,比如没有企业申请、食药监局认为“没有工艺必要性”、或者“容易被滥用”等等。
简而言之,如果食药监对辉山牛奶的检测不存在问题,那么它就是毫无疑问的违法,应该受到追究和处罚。至于那些牛奶本身——,至少,如果已经喝了,也用不着杯弓蛇影忧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