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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奈唑胺是人工合成噁唑烷酮类抗菌药物,适用于严重的革兰阳性菌感染,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引起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和复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其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和呕吐,一般可耐受;而其严重不良反应如周围神经和视神经病变、乳酸酸中毒、骨髓抑制和5-羟色胺综合征等国外报道日益增多。临床药师提醒医生在长期应用利奈唑胺时,需密切观察患者变化,警惕利奈唑胺严重不良反应。
1、视神经和外周神经损害 利奈唑胺引起的视神经和外周神经损害国外报道较多,且经停药和治疗后多数不能痊愈。视神经病变临床表现主要为视力模糊、色觉降低、视野缺损等。外周神经病变的临床表现主要为四肢出现感觉异常、麻木、疼痛,感觉好像是带着手套和长袜;有的神经传导研究显示感觉运动轴突性神经病变。外周神经病变可能是由于利奈唑胺抑制线粒体蛋白质的合成,导致线粒体功能异常。利奈唑胺和细菌50S亚基上核糖体RNA的23S位点结合,从而阻止形成70S始动复合物,这可能与抑制线粒体蛋白质合成的机制类似。线粒体为能量产生的主要细胞器,也就是主要通过线粒体内膜氧化磷酸化合成,视网膜、视神经、大脑、神经肌肉及肾脏等高度依赖氧化代谢,因此,长时间应用利奈唑胺可导致严重临床后果。
2、5-羟色胺综合征 5-羟色胺综合征主要是精神状态改变、自主活动过度和神经肌肉异常,以临床症状不同表现为兴奋、错乱、昏睡、昏迷、意识模糊、视幻觉和妄想、焦虑不安,口干、恶心、呕吐、腹泻、出汗、肌阵挛、震颤、瞳孔散大和体温过高,有的甚至强直、牙关紧闭和死亡,或肌酸磷酸激酶的升高及心动过速等。
3、乳酸酸中毒 乳酸酸中毒可能是利奈唑胺的线粒体毒性,利奈唑胺抑制线粒体蛋白质合成的浓度类似于其抑制金葡菌的最低抑菌浓度,线粒体合成13种 DNA编码蛋白质,这些过程需要氧化磷酸化。因此,线粒体蛋白质合成障碍致呼吸链复合物的活性降低,抑制氧化磷酸化,致使乳酸产生增加。乳酸酸中毒无特异性症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精神症状变化、心动过速、低血压等,应监测血中碳酸氢盐水平。
4、血小板减少 国外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利奈唑胺致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为 2.4% (0.3%~10.0%)。但药物上市后的临床观察显示,该药致血小板减少发生率远大于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当用药疗程超过2周时可高达15.1%~29.5%。应用利奈唑胺期间若发生血细胞减少,应立即停药。当血小板计数 <30×109/L和(或)发生严重出血倾向时,应考虑静脉输注血小板;红细胞计数减少时应给予红细胞生成素;白细胞计数减少时应给予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以避免严重合并症的发生。
1.用药前需告知利奈唑胺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2.制定方案时需经专家组讨论,强调必须联合用药,切忌单独加药。
3.用药需在结核病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用药1个月内需每周监测血常规,以后2周复查一次血常规。如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进行性加重,则减量或停药,并密切监测血常规。
5.治疗前常规行视力检查,治疗中每个月监测视力变化。若出现视力减退应减量或停用。
6.利奈唑胺与类肾上腺素能(拟交感神经)药物有潜在的相互作用,可引起加压作用,应避免合用含盐酸伪麻黄碱或盐酸苯丙醇胺的药物。
7.利奈唑胺与5-羟色胺类制剂合用可出现5-羟色胺综合征,应避免合并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物、5-羟色胺及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等药物。
8.在应用利奈唑胺的过程中,若患者反复出现恶心和呕吐、原因不明的酸中毒或低碳酸血症,需要立即进行检查,以排除乳酸性酸中毒。
9.长期使用时需注意引起的二重感染,如伪膜性肠炎,尤其是合并糖尿病或免疫功能受损患者。
10.利奈唑胺有引起高血压的可能,应避免食用大量高酪胺含量的食物及饮料。
11.利奈唑胺可引起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在与有相同不良反应的抗结核药物(如高剂量异烟肼、丙硫异烟胺及乙胺丁醇等)同时使用时,尤应注意观察和监测。
12.在利奈唑胺治疗期间,应每月查痰涂片和痰培养,监测抗结核药物的药敏试验结果,定期复查X线胸片或胸部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