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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呈白色或类白色粉末状;无臭、味苦。加替沙星是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通过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起到杀灭细菌的作用,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以及由奈瑟淋球菌引起的尿道、宫颈、直肠感染。
加替沙星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色葡萄菌所致。
2.急性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
3.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或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
4.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白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
5.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等所致。
6.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7.女性急性单纯性直肠感染: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8.本药滴眼液可用于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1.对本药或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2.18岁以下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用。
加替沙星主要引起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神经系统反应、注射部位损害等。
1.心血管系统:少见高血压、心悸、血管扩张。罕见心动过速、心动过缓、胸痛。本药可使QT间期延长。
2.消化系统:常见恶心、腹泻。少见消化不良、呕吐、味觉异常、食欲缺乏、舌炎、念珠菌性口腔炎、口腔溃疡、胃炎、胃肠胀气、腹痛、便秘。罕见口干、口腔异味、吞咽困难、味觉丧失、舌肿、牙龈炎、呕血、胃肠出血、结肠炎、假膜性肠炎。此外,本药还可引起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及血清淀粉酶异常等。
3.代谢/内分泌系统:
(1)少见周围性水肿。罕见高血糖、低血糖、糖尿病。还可出现电解质紊乱等。
(2)本药出现的不良反应中糖代谢异常包括高血糖、低血糖、糖尿病、糖耐量异常、高血糖昏迷、低血糖昏迷等。
(3)本药出现的不良反应中血糖异常包括高血糖(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低血糖。血糖异常的特征如下:引起血糖异常的相关性较为明确,可发生在静脉滴注或口服给药后;低血糖一般出现在用药早期(如用药后3日内),高血糖多出现在用药数日(如3日)后;大多数患者停药后血糖都可恢复正常,但严重的高血糖或低血糖如治疗不及时,则可危及生命。
4.神经/精神系统:少见多梦、失眠、感觉异常、震颤、眩晕、焦虑等。罕见惊厥、抑郁、偏头痛、意识模糊、共济失调、肌张力增加、人格解体、幻觉、嗅觉倒错、妄想症、欣快感、思维异常、虚弱、嗜睡、惊慌、敌意、紧张、烦躁不安、神经质、精神病等。使用喹诺酮类药还可引起激动、颅内压增高等。
5.呼吸系统:少见呼吸困难、咽炎。罕见哮喘、鼻出血及过度通气等。
6.皮肤:少见皮疹、多汗、皮肤干燥及瘙痒等。罕见皮肤淤斑、疱疹、斑丘疹等。
7.泌尿生殖系统:常见阴道炎。少见排尿困难。罕见血尿、子宫出血。
8.肌肉骨骼系统:罕见关节炎、肌无力、骨痛、肌痛、关节痛、下肢痛性痉挛。
9.眼:
(1)全身给药:罕见眼痛、畏光、上睑下垂、视觉异常。
(2)经眼给药:常见结膜刺激、乳头状结膜炎、角膜炎、流泪。还可见球结膜水肿、结膜充血、眼睑水肿、眼痛、眼干、眼部刺激、红眼、视力减退。
10.耳:罕见耳痛、耳鸣。
11.血液:可引起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下降。罕见紫绀。
12.其他:少见变态反应、寒战、发热、背痛。罕见淋巴结病、唇炎、乳痛、颈痛、全身水肿及不能耐受酒精。还可出现静脉炎。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1.肾功能不全者、QT间期延长者、低钾血症患者、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慎用本药。
2.18岁以下患者禁用本药。
3.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降低,并且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可能较大,因此,在选择给药剂量时应该小心,监测肾功能对此会有帮助。
4.孕妇使用本药需权衡利弊。
5.哺乳妇女慎用本药。
6.用药期间,易出现血糖异常的高危人群应监测血糖。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口服给药:一次400mg,一日1次。
静脉:滴注一次200mg,一日2次。
经眼给药:敏感菌所致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在清醒状态下使用滴眼液滴眼,第1~2日,一次1滴,2小时1次,一日8次;第3~7日,一次1滴,一日4次。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本药主要经肾脏排出。肌酐清除率小于40ml/min患者,应调整本药剂量。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决定用量。
血液透析和长期腹膜透析者,应调整本药剂量,初始剂量为4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mg。血液透析者应在每次血透结束后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