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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33-36-8/培哚普利的说明书

培哚普利呈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状,其是一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经批准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药物配合服用,用于治疗高血压。

培哚普利的说明书

适应症

1.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及肾性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2.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

3.用于稳定性冠状动脉疾病。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ACE抑制药过敏者。

2.有使用其他ACE抑制药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或遗传性、特发性血管性水肿患者。

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4.先天性半乳糖血症患者(对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不良,或缺乏乳糖酶)。

5.妊娠中晚期妇女。

6.哺乳妇女。

7.儿童。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头痛、眩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持续性干咳)。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

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胃炎、便秘、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

3.罕见的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大剂量给药或多系统疾病引起的肾衰竭患者、合并免疫抑制治疗和(或)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的治疗的患者用药后,罕见粒细胞缺乏和(或)骨髓抑制。

4.其他:(1)有肾移植、血液透析患者用药后出现贫血的报道。(2)肾小球肾病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蛋白尿。(3)血尿素氮和血肌酸酐中度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接受利尿药治疗的高血压和肾衰竭患者,停止治疗后可恢复。(4)可见一过性血钾升高。(5)极少出现胆汁淤积性黄疽、偶有血清肝酶值升高。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特别警示】

本药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可引起胎儿损伤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FDA药品说明书-培哚普利片)

口服给药 于每日早餐前服用本药。

用药警示

1.本药与别嘌醇、普鲁卡因胺或免疫抑制药合用时应谨慎,并定期监测白细胞计数。

2.使用本药后可能出现与血压降低有关的不良反应,故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

3.有正进行膜翅目昆虫毒液脱敏治疗的患者使用ACE抑制药发生类过敏反应的报道,此类患者应暂时停用ACE抑制药(至少停用24小时)。

4.以硫酸葡聚糖清除低密度脂蛋白期间,使用ACE抑制药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过敏反应,可通过每次清除低密度脂蛋白前暂时停用ACE抑制药(至少停用24小时)而避免。

5.经历大手术或使用可导致低血压的药物麻醉的患者使用ACE抑制药后可引起低血压,故应于手术前1日停药。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1.如出现黄疸或明显的肝酶升高,应停药。

2.如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应立即停药,适当监测直至症状完全缓解。按发生部位进行处理:(1)发生于面部和唇部的水肿:一般无需治疗即可缓解,可给予抗组胺药以缓解症状。(2)发生于舌部、声门和(或)喉部的水肿:可导致气道阻塞,应立即给予紧急处理,包括使用肾上腺素或持续气道开放。(3)发生于肠道的水肿:通常表现为腹痛,伴或不伴恶心、呕吐,停药后症状消失。

3.如出现低血压,应置于仰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对一过性的低血压,经扩容使血压升高后,可继续用药。如因手术或麻醉未及时停用本药导致低血压,应扩充血容量。

4.如出现血尿素氮和肌酸酐升高,可能需减少剂量、停用利尿药和(或)停用本药。

5.用药后第一个月如出现不稳定性心绞痛,继续用药应权衡利弊。

6.对某些血压正常或偏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本药可降低全身血压,但通常无需停药。若患者出现低血压症状,可减少剂量或停药。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定期监测肾功能、血清钾。

2.胶原血管疾病患者用药应定期监测白细胞计数。

3.监测血压。

制剂注意事项

乳糖:本药片剂含有乳糖,故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征、缺乏乳糖酶的患者禁用。

护理注意事项

用药前及调整剂量时,应评估坐位和站位血压、心功能状态、体液平衡,用药期间应定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