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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49-1 / 氯米帕明的相互作用

氯米帕明可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典型不良反应

(1)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氯米帕明的相互作用

禁忌证

严重心脏病、发现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药物相互作用

(1)依那普利、费洛克汀、氟伏沙明、帕罗西汀,普罗帕酮、利托那韦、舍曲林、丙戊酸、安泼那韦、奎尼丁等药物可抑制氯米帕明的代谢,增强氯米帕明毒性(意识模糊、失眠、烦躁)。

(2)醋奋乃静(Acetophenazine)、氯丙嗪、氟哌噻吨、氟非那嗪、美索达嗪、五氟利多、奋乃静、奋乃静/阿米替林、哌泊噻嗪、丙丙氯拉嗪、丙嗪、三氟拉嗪与氯米帕明合用,可以相互影响代谢,使两者的血浆水平和毒性均增加。

(3)苄普地尔、西沙比得、多菲菜德、格特氟长辛、格雷沙星、卤泛群、依布特利得、莫克罗卡辛、派迷清、索他洛尔、斯帕沙星等药与氯米帕明合用,可有Q-T间期延长的相加作用,导致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性室性心跳骤停。

(4)与抗组胺药或抗胆碱药(如苯海拉明)合用,药效相互加强。

(5)与甲状腺制剂合用,可互相增效,导致心律失常。

(6)氯米帕明可增强沙美特罗的血管作用,增加心血管兴奋的危险性。

(7)可降低抗凝药(如醋硝香豆素、茴茚二酮、双香豆素、苯茚二酮、苯丙香豆醇、华法林等)的代谢,增加出血的危险。

(8)氯米帕明可抑制磷苯妥英钠(Fosphenytoin)、苯妥英钠的代谢,增加苯妥英钠中毒的危险性(共济失调、反射亢进、眼球震颤或震颤)。

(9)碘海醇、奈福泮、奥氮平、曲马朵与氯米帕明合用,可导致癫痫发作。

(10)奥昔布宁可诱导氯米帕明的代谢,降低氯米帕明的效果。

(11)巴比妥酸盐可增加氯米帕明的代谢,可能降低其血清浓度,增强不良反应。

(12)与胍乙啶、二甲苄胍、可乐定、胍那决尔合用,后者的抗高血压作用可被降低。

(13)与雌激素或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如氯雌醚烯、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炔雌醚、替勃龙等)合用,可增加氯米帕明的不良反应,同时降低抗抑郁作用。

(14)与单胺氧化化酶抑制药(如氯吉兰)合用,可产生高血压危象,且已有死亡的报道。

(15)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合用,可引起严重高血压与高热。

(16)氯米帕明可降低癫痫阈值,与抗癫痫药合用时可降低抗癫痫作用。

(17)异丙烟肼、异卡波肼、吗氯丙胺、烟肼酰胺、帕吉林、苯乙肼、丙卡巴肼、塞利吉林、托洛沙酮、苯环丙胺与氯米帕明合用,可导致神经毒性、癫痫发作或5-羟色胺综合征(高血压、高热、肌阵挛、精神状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