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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美他环素为黄色结晶性粉末状,可用于衣原体感染、立克次体病、支原体肺炎、回归热等非细菌性感染及敏感细菌所致胃肠道、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可应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2.亦可应用于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患者。
3.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此类药物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例如可选用于敏感的金葡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淋病奈瑟球菌、脑膜炎奈瑟球菌、大肠埃希菌、产气肠杆菌、志贺菌属、耶尔森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放线菌等所致的呼吸道、胆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痤疮治疗。然而由于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毒性反应,遇有上述敏感菌所致感染时,必须权衡其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或对四环素类任何一种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本品。
1.四环素类药物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
2.口服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
3.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4.二重感染:长期应用四环素类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5.肝脏损害:四环素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肝脂肪变性,在妊娠期妇女、接受高剂量静脉给药者、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6.过敏反应较青霉素类少见。可引起药物热或皮疹,后者可表现为荨麻疹、多形红斑、湿疹样红斑等,也可诱致光感性皮炎。四环素类所致的过敏性休克、哮喘、紫癜等亦偶有发生。
7.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1.四环素类药物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以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妊娠期间患者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2.四环素类药物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虽然四环素类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的络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该类药物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婴儿骨骼的发育生长,因此哺乳期妇女应避免应用,或停止授乳。
3.8岁以下小儿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因此在婴儿和儿童中应避免使用该类药物。
4.对诊断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类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四环素类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5.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
(1)由于四环素类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
(2)由于四环素类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者应避免使用。
6.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口服给药:每12小时300mg。
儿童
口服给药:每12小时3.3~6.6mg/kg。8岁以下小儿不宜使用本品。